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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通 知

院科字[200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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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首批院级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人才工作精神,深入贯彻我院“教学立校,科研强校,人才兴校”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科建设中人才梯队的建设工作,尽快选拔出一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起示范作用的院级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有效促进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我院《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选拔管理办法(试行)》(楚师字[2005]5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院开展首批院级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依托省级、院级和系级重点建设学科进行推荐和选拔,其中学术带头人申报人必须为在建省级、院级重点建设学科(含备选学科)方向带头人。
    二、申报人需填报《楚雄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申报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交由所依托的重点建设学科组填写推荐意见,以系(部、所)为单位于11月9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
    三、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选拔管理办法(试行)》、《楚雄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申报表》可从我院校园网上科技处主页“重点学科建设”专栏查询或下载。
相关事宜请与科技处钟卫、李春梅老师联系,电话:3100683(内线6683)、3120382(内线6382)。
特此通知。


楚雄师范学院科技处
200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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