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10月31日楚雄师范学院人事处文件,院编字【2007】13号,国际合作交流处编制数调整为4名,其中正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职员1名。
原定方案情况:
《楚雄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三定”方案》经2007年1月12日党委会议讨论通过。
楚雄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三定”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提出的“构建对外交流合作的开放办学规范管理体系”的发展思路,切实履行好国际合作交流处对外联络,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项目合作的职能职责,根据院党委2005年11月10日会议纪要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机构性质
楚雄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是学院开展涉外工作的一个办事机构,在外事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代表学院管理、协调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事务。
二、主要职责
1、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发展要求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负责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做好各类公派人员项目申报以及出境护照、签证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3、负责学院邀请的境外来访专家和团组的审批、备案、申报和接待工作;负责办理境外客座教授、名誉教授等学衔的资格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
4、负责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的项目申报、审查和报批工作;办理专家来华访问的邀请及签证手续;
做好外教在华访问期间的学术交流、生活保障、后勤服务及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对外汉语培训中心”的管理工作。
6、统筹处理学院领导对外交流交往事务。代表学院起草、制作各种外事文书及院领导的对外函件收复;为院领导起草涉外文稿并提供双向翻译。
7、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8、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国际合作交流处为正处级机构,人员编制暂定为6人。
2、处级干部职数为2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科级干部职数2名,科员2名。
3、国际合作交流处内设2个管理科室,人员具体配置为:国际交流科2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科员1人;留学生教育管理科(与“对外汉语培训中心”合并办公)2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科员1人。
四、岗位职责
(一)国际合作交流处处长职责
1、负责国际合作交流处全面工作,分管国际交流科。
2、根据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统筹安排、协调组织国际合作交流处的日常工作。
3、根据学院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或指示,协调与各行政部门和院系的工作关系。
4、组织国际合作交流处人员的业务及政治理论学习。
5、组织协调学院外事活动,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联络,做好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
6、做好国际学术会议的联系、组织工作。
7、组织对国际合作交流处人员的年度考核。
8、负责学院外事规章制度建设。
9、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国际合作交流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管理国际合作交流处日常工作,分管留学生教育管理科和“对外汉语培训中心”。
2、负责国际合作交流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文稿的起草。
3、负责院内国际会议的组织、安排、协调工作。
4、负责留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学院“对外汉语教育中心”的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5、负责与学院各行政部门、院、系的协调、联络和沟通工作。
五、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 国际交流科
1、收集国内高校对外合作交流信息,了解国外高校教育发展和学术交流信息,为学院各系学科专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寻求渠道、提供信息。
2、协助相关教学系(院)推荐选拔及聘请外籍语言教师;办理外教来华工作的合同、入境签证、居留证、专家证、健康检查等有关手续;办理外教签证延长、居留证更新、再入境签证等涉外手续;负责外籍教师在校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以及组织各项活动所需日常经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负责外教公寓的日常管理。
3、承担学院有关涉外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工作,以及向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的情况上报工作。
4、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紧急重大信息。
5、负责学院英文网站网页的制作、更新和维护,对外宣传我院教育发展情况。
6、负责学院外事工作大事纪的收集、编写整理工作。
(二) 留学生教育管理科
1、负责开展我院留学生教育工作的招生宣传工作。
2、负责办理留学生的入学申请、入境签证、人身保险、注册登记等工作。
3、负责留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留学生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以及上报工作。
5、负责协调、指导留学生课外业余文化活动。
6、协助相关系(院)制定和实施汉语班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兼职教师的聘任、考核与培训,学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协助中文系组织留学生参加国家组织的HSK
考试(汉语水平测试)。
|